2005年5月2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孩子擅自购买手机父母能否要求退货

  李先生问:
  我儿子今年13岁,现在正在读初中,平时看到有同学带手机上学,很是羡慕,一直希望我们给他买部手机,都被拒绝。今年3月,儿子拿着亲戚给的压岁钱到手机大卖场买了一部手机,并且当场办理了入网手续。之后,儿子每天短信、电话不断,成绩也直线下降。前天,我把儿子领到大卖场,要求退掉手机,可是大卖场称我儿子外表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未成年人,购机也是自愿的,拒绝退货。请问,我该怎么办?

  本报作答:
  未成年人与销售商之间发生的购机买卖行为,没有家长的追认,其行为是待定的民事行为。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,在孩子作出与其智力水平不相称的民事行为时,法定监护人明确表示该行为无效,大卖场不得以交易时不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而拒绝退货。若大卖场还是拒绝退货,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该笔交易无效。